【吉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发展,吉林省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价方式,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育人质量。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总体目标
吉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以“五育并举”为核心理念,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评价结果不仅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也为高校招生提供参考,推动形成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二、评价内容与维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
评价维度 | 内容说明 |
思想品德 | 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集体意识等。 |
学业水平 | 涵盖各学科的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及实践能力等。 |
身心健康 | 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状态、体育锻炼情况及应对压力的能力。 |
艺术素养 | 涉及审美能力、艺术表现、参与艺术活动的情况等。 |
社会实践 | 包括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公益活动、劳动教育等实际参与情况。 |
三、评价方式与流程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过程性记录+终结性评价”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日常记录:学校通过班级管理、课程教学、活动组织等方式,对学生在各个维度的表现进行持续记录。
2. 学期总结: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牵头,结合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等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3. 年度审核: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 结果呈现:最终评价结果以电子档案形式存入省级教育平台,供高校参考。
四、评价的意义与影响
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是对学生成长的全面反映,更是推动教育公平、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有效手段。它有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同时也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加多元、客观的依据。
五、结语
吉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基础教育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随着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将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