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青岛汽车团购网,青岛淘车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头条# 青岛大虾是过年每家每户餐桌上基本必备,最受老人孩子欢迎的一道菜。除了痛风人群不喜欢,大多数人最爱。但是,青岛大虾其实指的是青岛本地海捕对虾,当初的38元一只,其实如果是青岛本地虾,不用说我们我们当地人,就连做批发的商贩都买不到。外地一朋友给我发来几张照片,告诉我他们那里团购青岛大虾,119两斤,比咱们青岛便宜多了。一看照片我就笑了,这明明是厄瓜多尔白虾,哪里是啥青岛对虾[捂脸][捂脸]这虾,这个头,一斤能秤30个,这品相,青岛随便一个菜市场38元一斤都没人要。这也敢叫青岛大虾?真是让我们青岛人贻笑大方了。#今日头条创作挑战赛# #冬日生活打卡季#
【#女子吐槽68元一盘羊肉只有几片#】近日,广东深圳,一女子分享的用餐视频引发不少网友共鸣。原来,她去饭店吃涮羊肉时,一盘68元的羊肉片只有最上面薄薄的几片。扒拉开羊肉,下面全是大白菜…网友:没给你放冰就不错了![吐舌][吐舌][吐舌]
看看,其实哪里餐饮都会有问题,68元一盘在深圳算便宜吗?我就知道深圳物价高。我只敢说,我在青岛本地就算吃火锅团购,量都是满满的!2-3人,绝对3人是饱的
[吐舌]而且这是合成肉
[兔子]商家:咋了,我肉卖给你白菜价,还不乐意啊
[草泥马]辣椒炒肉与肉炒辣椒的区别[笑哭]
[狗头]我有次吃老醋蛰头,就几片海蜇,底下都是黄瓜丝
#从今天起记录我的2023#
请问,在青岛买新房,通过什么途径能拿到低价啊?我最近在看李沧区的一个楼盘,森林公园。之前毛坯房销售报价2.3万多,结果别人单位报价团购才2.1多;现在精装,销售报价2.4,结果网上有人说这个楼盘去他们单位推销,团购价格2.2。生气,我如果这售楼处买了,不就直接亏损10%,白白被售楼处赚走25、6万[酷拽]
西海岸最神秘楼盘—珠江花园。位置非常好,地铁口附近,紧邻城市传媒广场,长江路商圈,配套齐全。很多人都在打听这个项目啥时候能买,怎么回事。这不,听说某大型企业正在组织团购。据说,团购均价16800元/平,地下车位12万一个。具体细节、真实程度有待考证。你苦苦追求的,可能是别人不息要的。这大概就是差距,无法到达的那个高度和境界。#青岛头条# #青岛身边事# #青岛爆料#
最近和拼夕夕团购啤酒干上了,这款典型德式小麦,青岛即墨生产。口感还是不错的性价比高!
还有一款我父亲图便宜买的9.9元9罐!“风味啤酒饮料”行吧。毕竟1罐连瓶水贵都没有,还要什么自行车和手表!就是一款啤酒风味饮料夏天冰镇,清热解暑的饮料也不错![灵光一闪]
戴维斯和梅西关系还是挺融洽的
与球独品
梅西:荷兰主教练就是个白痴…范加尔赛前讽刺梅西散步接球加散步防守,言下之意梅西是阿根廷落点,宣称会抓住这一点拿下阿根廷…还有一点,阿根廷媒体的评论都说梅西是为了里克尔梅出气,范加尔曾经故意排挤里克尔梅,最后让他转去了比利亚雷亚尔…
#青岛头条#看了一圈房子
青岛的房价真的跌了,跌的挺多的,买房子赶紧吧,合算,不知道后面还能不能再跌一跌,谁还买咱团购一把[大笑]
山东青岛,贾女士在团购群里看到群主组织旅游,58元一人的价格让她心动不已,于是准备和老公一起报名参加,不料,在转款报名的时候,误将一位群友当成群主转了116元。本想着要回来就好了,结果对方却开始“精准潜水”,而其中的一个消息更是让贾女士无法接受。
2021年11月28日,贾女士看到团购群里,群主组织大家去喜鹊湖景区游玩,每个人报名需要58元的费用。报名需要把姓名、身份信息、费用一起转给群主。正当她编辑信息的时候,突然来了一条好友申请。
当天16点51分贾女士在群里报了名,16点52分就有人添加她的好友。如此巧合的时间点,贾女士没多想,以为对方是群主的另一个微信号就直接通过了,随后她就把两个人的报名费用116元和身份信息一起发给对方。
本以为报名成功了,不一会群主询问贾女士是否还要报名。这句话让贾女士当场懵了,还以为对方误会没有收到,就把转账截图发给群主。结果群主告知贾女士,这个“莱青”并不是她,而是群里的群友。
其实从如此巧合的时间点看,对方似乎是有意为之,发现费用转错后,贾女士就麻烦这位“莱青”群友把钱退回来,但发出的消息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不少群里的群友得知此事后也在群里劝她把钱转回来,但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就这样,时间过去了两个月,无论贾女士如何给对方发信息,发语音,对方都根本不回复。本来贾女士也不准备再要了,但对方还像没事人一样,给她发来了一条售房的广告信息。这样的消息和行为让贾女士无法接受,于是找到媒体反映此事。
记者也试图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对方,但结果和贾女士一样,根本就没有回应。贾女士说:虽然钱不多,但还是希望对方能出来回复一下,如果经济条件不好,这个钱她就不要了,也提醒大家,不要像她一样不小心把钱转错了。
其实从这件事来看,虽然钱不多,但如果通过对方的行为来看,是有冒名群主的方式来骗取贾女士钱财的嫌疑,如果贾女士真的较起真来进行上述,那这就不仅仅是领错红包的问题了。
贪小便宜吃大亏,说的往往就是这一类人,但这样的小聪明显然用错了地方,或许一次两次没人计较,但如果真的碰到较真的人,那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涉及到钱财转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可以看到这位群友刚加贾女士的时候,贾女士都没有询问过,只是下意识的直接把对方认成了群主,或许提前问一嘴群主,事情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了。
#青岛头条# #在头条看世界#
让社区帮开发商卖房子,被纳入2022年度工作考核,超额完成任务还给加分。。想不明白,卖房子算哪门子考核??
网络爆料,青岛市某某区某某街道办事处六月十七日发布《关于做好促进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辖区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做好购房意愿摸排情况,组织开展新建商品房团购工作。
通知中最新鲜的内容是,竟然还有硬性要求,6月底,每个合作社完成网签不少于2个。
最后也是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就是,卖房子被纳入2022年度工作考核。
什么时候社区竟然莫名其妙成为了房地产售楼处?社区工作人员竟然也莫名其妙成为售楼人员?
社区是基层行政组织,是服务老百姓的最低一级行政单位,而卖房子是开发商的事情,两者应该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为什么会被搅和在一起?其中会不会有利益输入?或者会不会有社区人员参与房屋建设?要不然开发商有售楼处,有售楼工作人员,有房产中介,和社区有半毛钱关系吗??让人不解。。
假如社区以后像房地产中介那样到处忽悠辖区内住民买房子,这种行为是不是会破坏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挂靠政府行政组织的商品房团购,那些进入政府名录的开发商和楼盘,该如何产生,又该如何运作?政府部门帮助开发商卖房子,这到底成何体统??#今日头条#
“我卖一瓶红牛,挣几毛钱,你却罚50000元,我太冤了”。山东青岛,一男子通过某团购买一瓶红牛后,以超市超出经营范围为由进行举报,食监局对超市作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某是原本是一名创业者,但是屡次创业屡次失败,他再也没有想要创业的信心了。后来,在妻子的劝说下,租了个房子,开了个小超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外卖行业兴起,吴某的超市自然也不甘落后,他不仅经营着实体店,还把自己的商品在某团上进行销售。
案发当天,一男子通过某团购买了吴某超市的一瓶红牛,该男子通过查看吴某的营业执照,发现其经营范围不包括保健食品经营,遂向食监局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食监局随即对吴某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核实,吴某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的确不包括保健食品,食监局决定对吴某作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吴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分的不服,感觉自己太冤了,卖一瓶饮料,赚不了多少钱,却被罚款50000元,这处罚也太重了。
于是,吴某一气之下把食监局告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食监局的处罚行为程序正当合法,且处罚数额不违反比例原则,随即驳回了吴某的起诉。后来,吴某上诉了,但还是被维持了。
那么本案中,食监局处罚吴某50000元合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虽然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生产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价值超过一万的,可以处货值价款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由于吴某没有取得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证,所以食监局据此罚款其50000元并不多,食监局是按照最低的罚款数额罚的。
但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是,把销售一瓶功能性饮料定性为保健药品,这似乎太不合适了吧。
如果按照这种思路,卖一瓶饮料就被罚款那么多,那么谁还还敢卖红牛、东鹏特饮等功能性饮料。所以说,该不该罚款,需要界定这种功能性饮料是否属于保健品。
据悉,保健食品的食品包装上,标注了“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你喝的红牛和乐虎是功能性饮料,而可乐、王老吉、尖叫等是普通饮料。
如果开超市的大家看到这篇文章,一定要核查自己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销售保健药品,如果不包括赶紧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改经营范围,否则,你都不能卖红牛。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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