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南京王波水律师:烧伤儿童无核酸遭拒诊医院回应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徐州睢宁发生的婴儿因气管卡异物,疑似要求先做核酸否则不予治疗,婴儿最终死亡一事,终于等到了官方回应。#江苏睢宁通报“婴儿在医院死亡”事件#
回应认为并不存在要求先做核酸后治疗的情况,但存在医疗失范、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于是接诊医生被暂停执业,医院院长被免。#婴儿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官方回应#
按照官方调查报告的说法,医院方并不存在患儿家属所说的要先做核酸才给治疗的事情,医院方并没有耽误患儿的治疗,是其家属不配合所导致,家属多次拒绝了院方提出的转院要求。
不过,这个调查报告与婴儿家属的说法差距很大,按照其家属的说法是,由于要求先做核酸,因此在长达近8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对婴儿进行过救治,在核酸出来后又要求转院,最终导致婴儿不治而亡。
此事之所以引起比较大的反响,一个是婴儿只有1岁5个月,大家都很同情,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二是原先视频说的要先核酸后治疗,结果耽误救治;三是气管卡异物,为何县级人民医院救治不了,非要转到徐州去呢?四是此事中是否存在医风医德的问题。#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还是不能就此就划上句号。因为如果按照调查报告的说法,我觉得医生医院难说有何责任,并没有要求先核酸才治疗,其次转院单也开出来了,是婴儿家属不同意,自己耽误所导致,在此情况下,处罚医生医院不具有正当性,对于医院方不公平。
另外,如果不存在先做核酸才治疗的情况,婴儿家属的行为属于故意误导,不仅仅损害来该县人民医院的声誉,其行为本身也涉嫌寻衅滋事,不能就这样简单地了事,应该追究相应的责任。头条热榜
当然,如果婴儿家属认为调查报告内容不实,则可以继续进行反映,同时建议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决医院方到底有没有责任。#法律专家团浅析315#
你们认为如何处理此事比较好?你们选择相信婴儿家属的说法还是通报中的调查说法?欢迎评论留言。#徐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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