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国航监督员,国航监督员大闹客舱)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牛大姐也上诉了,昨天我收到了她的上诉状:
1、认为一审判赔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过低,要求二审法院改判为104.6万;
2、赔偿公证费3875元;
3、撤销一审关于其它我发的几条微博不构成侵权的判决,全都改判为侵权成立。
(前情链接:“国航监督员机闹事件”曝光者被判赔5万:我以后应该装聋作哑吗“国航监督员机闹事件”曝光者被判赔5万:我以后应该装聋作哑吗 - 今日头条)
其上诉理由主要有:
1、我发的相关微博有1046万次浏览量,根据我的经济能力及北京市的平均生活水平,应按照每1次浏览量0.1元,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
2、她“没有精神疾病”,我“没有医院诊断书,仅凭国航某些领导的谣传作为依据,与国航的某些领导构成共同侵权”;
3、我转发网友评论的“西游记里下凡作乱的留,最后都是被各种老君接回去了的”,构成侵权。
因为她姓牛,我转发这句评论,显而易见地被网民理解为她“就是西游记里下凡作乱的牛,而西游记里下凡作乱的牛都是妖精,”因此我转发这个内容,“主观上具有贬低她人格的故意”,已经构成侵权;
4、 @叶璇 转发了我关于本案要开庭的信息的微博,她认为这个转发行为是我教唆的,“意图通过叶璇的影响力扩大炒作范围,以达到诽谤,侮辱上诉人的目的”,已经构成侵权;
5、我转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关于她曾被行政拘留的判决书(她曾阻碍警察执行公务,辱骂警察并向警察面部吐口水),贬低了她的人格,已经构成侵权。
还有一些上述理由,因为过于繁杂且逻辑类似,我就不一一总结了。
在这些上述理由中,最有意思的就是第一条和第二条。
第一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简直令我大开眼界;
第二条,牛某某指认国航领导说她有精神疾病是在“造谣”。
国航宣传部长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为什么牛某某可以长期不上班领工资、还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国航飞机的福利,甚至在飞机上大闹也不受任何处罚,是因为她有精神疾病。
一审时,我曾向法官提出请求,展开法庭调查,要求本案“第三人”国航提供牛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的证据,未被采纳。
现在,既然牛某某明确指认国航是在“造谣”,以此作为我侵权的证据,那么二审时我会再次向法官提出请求,展开法庭调查。
如果法庭调查证实了国航的确是在造谣,牛某某确实没有精神疾病,那么我就承认,我引用国航的说法构成了“共同侵权”。
但如果国航“造谣“了,那么新的问题来了:
国航纵容牛某某这么多年不上班白领工资、白坐飞机,是否涉嫌违法违纪?
批准牛某某“停职留薪”的相关领导是否该承担责任?
这些年流失的国有资产是一笔不小的金额,是否应向牛某某追缴?
#曝光国航监督员的见义勇为者一审被判赔五万#
对国航监督员事件感兴趣的网友,可搜索我新浪微博的原始文章和现场视频。头条这边开设账号晚,没有相关资料。
刚刚登录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查看了#牛宇虹# 提交的相关证据(图1、2),我想说十点:
1、当初说牛大姐患有精神病的是国航宣传部长徐彦纯(图3、4);
2、当初在飞机上打电话的不是我。当事旅客被提醒后就马上关机了。
我是因为牛诬告当事旅客骂她打她,(她报警反映的不是乘客打电话,而是谎称她因为制止打电话遭到了我和其他几个乘客的辱骂和殴打。在航空器上殴打他人是严重的治安案件,这才导致警方带走当事乘客滞留七小时),这是典型的报假警。
3、我是见义勇为挺身作证,结果被牛一起报警诬告。我急着开会抢先逃走,空保没追上。其他乘客被带到派出所滞留七小时。
而不是她信口雌黄说的,我对她“制止旅客打手机有意见,瞎起哄”。有其他旅客(13D)证词。(图5、6)
4、牛大姐多次在多个交通工具上诬陷其他乘客,报假警。在其他网友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刘多次使用类似手法,谎称被围攻殴打。这是严重的报假警!
但令人惊奇的是,牛和其监护人从未因此受到任何惩罚(图7)
5、我将向法院申请,调查牛宇虹究竟有没有精神病?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立案时应该有监护人陪同,代替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后果。
6、我是作为@中国国际航空 的金卡客户,和另几位乘客在乘坐国航公务舱时,被牛宇虹以“国航监督员”的名义骚扰诬告,而在场空乘人员没有否认其身份和制止其行为,国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的起诉状中,牛也是以国航员工的身份(图8),状告我说她精神病患,言论失实涉嫌侵权。
而精神病患这一说法来自国航,我作为普通个体没有能力核实这一说法的真实性,但我出于正常人的逻辑,认为国航这么大的国企,在为牛宇虹办理长期病休、发工资养着的程序上,是严格的,我才予以采信。
故而本人不存在任何过错。
反而国航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应出面向我个人和公众予以说明情况,以正视听。
7、牛大闹公务舱的时候究竟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如果是,那么国航没有制止有病史和前科的员工在飞机上闹事,有责任;
如果不是,那么国航为何放任其报假警的行为?更有责任!
8、如果此次打官司,事后查明牛确系精神病患,那么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其监护人是否应该被追责?
如果牛没有精神病,却长期不上班,领空饷。那么国航是否涉嫌不作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9、以我个人常识,现实生活中如果普通人出现牛这种情况,当事企业能有100种方法可以解除劳务关系(比如分配到脏苦累岗位,因为既然可以自由单独乘机外出,说明此人至少是间歇性发病,多数时候正常。)更不要说容忍当事人长期在本公司的航空工具上、其他公共交通上惹事生非。
所以公众质疑此人有特殊深厚背景,属于合理怀疑!
10、希望本案能不受任何非正常因素的干扰。公开审理,保持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国航监督员事件当事人起诉李亚玲# 李:欢迎网友看公开审理】1月7日,#国航监督员事件再起波澜#,牛某虹起诉知名编剧李亚玲称其网络侵权。李亚玲微博发布消息称,自己被“国航监督员牛某虹”告上法庭。2019年7月,李亚玲乘坐飞机时,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牛某虹与其他乘客发生争执。牛某虹认为有人在飞机滑行时,使用手机影响飞行安全。李亚玲称,使用手机的乘客在听到广播通知后,就已将手机调为飞行模式,在整个飞行期间,牛某虹情绪激动并拍照写材料。李亚玲称有乘客因此被警方带走调查,滞留7小时。随后国航方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牛某虹患有精神疾病,此前系国航的空乘人员。2021年1月7日,牛某虹回应红星新闻称自己并没有精神病,此前国航方面回应不属实。据起诉书显示,牛某虹要求李亚玲道歉,恢复名誉,并做相应补偿。牛某虹一方认为李亚玲恶意炒作,并称其系“精神病患员工”。李亚玲回应红星新闻表示,她已经在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网站上应诉。本案将在近期内开庭审理。
李亚玲老师2019年,坐国航班机,当时班机上有一位“监督员”牛大姐。
牛大姐在头等舱大吼大叫,行驶特权。李老师和牛大姐一个疑似精神病告上法庭,我当时毫不犹豫支持了李老师。
李老师跟牛大姐较真的时候,不质问自己一下?为什么这样?这样叫自尊自爱吗?
李老师坐头等舱不得安静都如此愤慨,那都美竹一个孩子,被人骗了,愤慨不是很正常?
被人骗上床叫不自尊自爱,那和一个疑似精神病一直较劲叫什么?[看]
#牛宇虹# 又咬上@叶璇 了!仅仅因为叶璇在微博上评论了牛大姐状告我的案件,咨询了一下怎么旁听庭审,就被牛大姐说成是受我挑唆侵害了她名誉权。法院还郑重其事地发了法律文书给我……
我就搞不明白了,怎么随便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就能立案?就能被法院受理?
就能让人莫名其妙成为被告、不得不浪费大量时间精力来应诉?
而且还要占用国家司法资源。这是不是滥用诉权?
配图为法院发过来的,牛宇虹提供的所谓证据。
牛宇虹到底是不是精神病人?有没有独立发起诉讼的民事权利?
如果没有,@中国国际航空 为什么要说她有精神病,让她不上班而长期领工资,且享受免费乘坐国航航班的福利?这是不是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据法官说已经追加国航为第三人。国航是不是应该向公众解释一下牛宇虹到底有没有精神病的问题?
至少应该向法院提供牛有精神病的证据,让法院驳回牛的起诉,而不是任由她一直肆无忌惮地不停发起诉讼!把无辜的个人和国家司法机关都玩弄于股掌之间!#国航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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